Java中的abstract方法和abstract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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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stract修饰类,会使这个类成为一个抽象类,这个类将不能生成对象实例,但可以做为对象变量声明的类型,也就是编译时类型,抽象类就像当于一类的半成品,需要子类继承并覆盖其中的抽象方法。

2,abstract修饰方法,会使这个方法变成抽象方法,也就是只有声明(定义)而没有实现,实现部分以”;”代替。需要子类继承实现(覆盖)。

注意: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但是抽象类中不一定都是抽象方法,也可以全是具体方法。


abstract 规则:

1: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抽象类,如果一个子类继承一个抽象类,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要定义为抽象类,否则的话编译会出错的。

2:抽象类没有



构造方法



,也没有抽象



静态方法



。但是可以有非抽象的



构造方法




3:抽象类不能被



实例化



,但是可以创建一个引用变量,类型是一个抽象类,并让它引用非抽象类的子类的一个实例

4:不能用final 修饰符修饰

abstract修饰符在修饰类时必须放在类名前。

abstract修饰方法就是要求其子类覆盖(实现)这个方法。调用时可以以多态方式调用子类覆盖(实现)后的方法,也就是说抽象方法必须在其子类中实现,除非子类本身也是抽象类。

注意:父类是抽象类,其中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继承父类,并把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都实现(覆盖)了,子类才有创建对象的实例的能力,否则子类也必须是抽象类。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子类在构造子类对象时需要调用的父类(抽象类)的构造方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下面有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E{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public abstract 可以省略

}

然后其它类如果继承它通常为了实现它里面的方法

class F extends E{


void show(){


//写具体实现的代码

}

}

最后再主方法里面定义一个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就会发生多态现象,比如

E e=new F();

e.show();

实际调用了子类里面的show()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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