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产分类定义折旧范围_SAP 固定资产的配置与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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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t Accounting 1资产折旧

R/3 AM资产模块涵盖了所有主要工业国家在资产价值评估方面的要求,可以轻松处理资产购置、转移、折旧、重估、清理、盘点、报废等各项业务, R/3将折旧分为三大类,如下图: (1).普通折旧:资产在每折旧期间按主数据中设置的使用年限和对应折旧码进行的普通折旧。 (2).特殊折旧/计划外折旧:用来做相应的折旧调整的两类折旧方式, 比如可以将计划外折旧设置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解决方案,这种处理方案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加速折旧处理,严格地讲,和国内资产会计准则不大相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实际上可使用AM模块的资产负债表重估(Tcode:ABAW,重估后和折旧调整一样,也是在正式运行折旧Tcode:AFAB后才能过帐到财务模块);特殊折旧也是手工调整折旧的一种方式。

上图-[1][2][3]“确定折旧范围”设置中,可以定义各种折旧允许的折旧金额的正负方向,系统默认是“仅允许有负值和零值”,意思是折旧费用只做作为最终资产帐面价值的负(减)项,对于计划外折旧,如果用于处理资产减值损失处理,新准则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使用默认设置则可防止计划外折旧被转回。 但是,特殊折旧如果“仅允许有负值和零值”,则特殊调整折旧只能调增,不能调减,这样有个问题,假设有个暂估资产折旧多计提了,R/3禁止允许冲销折旧凭证,而特殊调整又不允许折旧调减,就比较麻烦,所以,通常建议特殊折旧最好设置折旧”允许所有值” 。

如上图,对于特殊折旧,选择“允许的所有值”,则对折旧可同时调增或调减。其实,只提供一个“允许的所有值”,用户想怎样正反折旧都行,如果这样,连此步配置都不需,SAP之所以复杂,这乃原因之一。

注:1.所有的折旧范围都需要如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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