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教室消防说明,计算机教室消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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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室消防制度

计算机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教室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的消防安全,由校长为负总责,副校长负主要责任,计算机教室管理人负员直接责任,全面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教室的电气线路,须由学校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三、严禁在计算机教室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禁止在计算机教室内吸烟和动火。

四、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装有疏散标志。

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任何物品。

五、保证电脑周围通风良好,防止因潮湿损坏零件而造成短路

六、加强电脑上机实操时的管理,实操进行过程中当班老师应在场严格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操作。

七、计算机教室用电量不能超负荷,不得临时乱接电线,不宜长时间连续开机实操。

八、学生实操期间,当班老师要定时做好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九、实操结束关闭电脑的同时切断电源及拔出电源开关。

十、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采用灭火器防止意外的火

十一、全体老师和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和灭火技能,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十二、每日对机房电源、电线、插座、插头、计算机和交换机等用电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用电安全;实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门窗安全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十三、上课或值班期间,由上课教师或值班人员负责整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存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排除,如不能解决应及时通知实验室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如有设备损坏及丢失,由上课教师或值班人员负责。

十四、关闭机房时,关闭所有计算机主机、显示器电源,确定大机房的安全门处于反锁状态,关好窗户,查看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烟头),进行水电、安全例行检查后,上课或值班教师锁好实验室左、右门后方可离开。

十五、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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