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中自己实现bind函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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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近由于工作比较忙,好久都没时间静下心来研究一些东西了。今天在研究 call 和 apply 的区别的时候,看到 github 上面的一篇文章,看完以后,感觉启发很大。

文章链接为

https://github.com/lin-xin/blog/issues/7

,有兴趣的童鞋可以前往学习一下。

但是我主要想写的并不是我今天学习了这篇博文,那样也就太没有技术含量了对吧。

bind的实现

其实文章并不难理解,只要是对 js 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同学就能很容易看懂。我主要关心的是文章最后给出的自己动手实现 bind 函数的代码,代码如下:

if (!Function.prototype.bind) {
    Function.prototype.bind = function () {
        var self = this,                        // 保存原函数
        context = [].shift.call(arguments), // 保存需要绑定的this上下文
        args = [].slice.call(arguments);    // 剩余的参数转为数组
        return function () {                    // 返回一个新函数
            self.apply(context,[].concat.call(args, [].slice.call(arguments)));
        }
    }
}

说实话,咋看这一段代码,感觉好像很平淡无奇,但是你要是细细去体味的话,简直能够让你回味无穷。

[].shift.call(arguments) 的含义

我相信,对于很多对 js 这门语言掌握并不算深的童鞋来说,这句代码的含义貌似并不怎么容易理解,我们其实细分一下,可以拆分出好几个知识点出来。

arguments 的含义

我相信,很多人应该知道 arguments,甚至于在实际的学习工作中也经常用到,但是我还是想在这个地方复习一下。

MDN 网站上对于

Arguments

对象是这么定义的:

arguments 是一个对应于传递给函数的参数的类数组对象。

我们可以看到 arguments 是一个类数组对象,他怎么用呢?别急,我们马上给出示例:

chrome 浏览器控制台使用示例截图

上面是我在 chrome 浏览器控制台进行的一个小测试,可以看到,arguments 是一个类数组对象,它的值中包含了我们在调用函数时候,朝里面传入的参数。

而我们知道,对于对象的调用,我们一般采用点号——

obj.key

的调用方式或者括号加对象的key的方式——

obj[key]

,这两种方式是完全等同的。

因此我们在创建函数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朝里面传入变量,直接用 arguments 的方式来获取变量岂不是更好?依我个人的拙见,虽然这种方式接收参数很灵活,但是也存在弊端,函数的参数本来就是写起来让自己或者他人阅读起来更舒服的,君不见 C、Java 中参数还要指定类型呢,JS 已经够宽松了,再按照这种标准宽松下去,写起来是很随意,但是用起来就很蛋疼了。

[].shift

咋一看,你还不一定看得懂这一句代码,其实它就等同于 Array.prototype.shift ,不信你打开你的 chrome 浏览器控制台,试着输入

Array.prototype.shift === [].shift

,然后你看看是不是能够得到

true

。也就是说,两者其实是同一个函数,只是调用的方式存在差异,一个是通过原型的方式直接在类上调用;一个是通过实例化,继承过来,然后再调用。

如果你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刚好我在知乎上看到有相关话题的讨论:

js中 [].slice 与 Array.prototype.slice 有什么区别?

,你可以自行前往查看或者讨论。

call

如果还有不知道call为何物的同学,请前往 mdn 网站

call

页面去详细了解。

mdn 对 call 的定义为:

call() 方法调用一个函数, 其具有一个指定的this值和分别地提供的参数(参数的列表)。

call 的语法为:

fun.call(thisArg, arg1, arg2, …)


在了解了上面三个小知识点以后,我们就能理解了

[].shift.call(arguments)

的含义了。arguments 是类数组对象,它没有 shift 等数组独有的方法,怎么办?现在,我想要拿出传入的参数中的第一个参数,怎么操作,就只有用这种方式了。

我们来试验一下:

function a(){return arguments;}
var temp = a("a","b");

temp.slice();   //Uncaught TypeError: temp.slice is not a function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想直接对 temp 用 slice() 函数,不可能的,做不到的!因为 arguments 是类数组对象,并非真正的对象,并没有 slice 方法。

但是如果你用下面方法:

[].slice.call(temp);    //["a", "b"]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用上面的方式,就神奇般的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我们在类数组对象上面,成功的运用了数组的 slice 方法。也就是说,相当于,先将 temp 转为数组,然后再对其运用了 slice 方法,然后返回了我们想要的结果。

当然,这种写法,在

es6

面前,已经成为了过去式,es6 为数组新增了一个 from 方法,这个函数的使用方式如下:

Array.from(temp).slice();   //["a", "b"]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 mdn 网站去了解

Array.from()

的详细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下,原来

context = [].shift.call(arguments)

这一句就是把参数中的第一个剪切出来,赋给 context,那么也就相当于起到了将 参数中的 this 保存的目的。

args = [].slice.call(arguments);

这一句,将除了 this 上下文的所有参数,传给了 args ,以备后来使用。

bind的理解

要读懂返回值,必须得理解,bind 的作用是什么。

The bind() method creates a new function that, when called, has its this keyword set to the provided value, with a given sequence of arguments preceding any provided when the new function is called.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前往

Function.prototype.bind()

页面查看详细解读。简单点理解,bind 就是用来绑定上下文的,强制将函数的执行环境绑定到目标作用域中去。与 call 和 apply 其实有点类似,但是不同点在于,它不会立即执行,而是返回一个函数。因此我们要想自己实现一个 bind 函数,就必须要返回一个函数,而且这个函数会接收绑定的参数的上下文。

返回函数

return function () {    // 返回一个新函数
    self.apply(context,[].concat.call(args, [].slice.call(arguments)));
}

这一段其实很好理解,因为bind 绑定了上下文,因此 self.apply 的第一个参数,是之前我们保存的 context。接下来,我们将 bind 的其余参数和调用bind后返回的函数在执行的过程中接收的参数进行拼接,作为一个数组传入apply的第二个参数中去。这就完美的实现了 bind 函数的功能,不得不说很是巧妙。

后记

做业务,其实不太能用上这些技术性很强的东西,但是我们如果止步不前,也许我们当初选行业的时候就选错了。互联网行业发展的速度日新月异,几天就出来了一个新的技术,我们如果不进步,就是在退步。

虽然工作很忙,但是也不能忘了充实自己。先立个 flag 吧,尽量每个星期写一篇技术方面的博文,积少成多,慢慢的,自己也会成为大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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