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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熟知的面向对象语言如 C++、Java 都有类的的概念,类是实例的类型模板,比如
Student
表示学生这种类型,而不表示任何具体的某个学生,而
实例就是根据这个类型创建的一个具体的对象
,比如zhangsan、lisi,由类生成对象体现了抽象模板到具体化的过程,这叫做
基于
类的
面向对象
方式,而
JavaScript 没有类的概念,是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方式(虽然 Es6 增加了 class,实质是对原型方式的封装)
。总结起来就是以下两点:
在基于类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依靠类(class)来产生。
在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方式中,对象(object)则是依靠构造函数(constructor)和原型(prototype)构造出来的。
面向对象语言的第一个特性毫无疑问是封装,在 JS 中,封装的过程就是把一些属性和方法放到对象中“包裹”起来,那么我们要怎么去封装属性和方法,或者说怎么去创建对象呢?下面用逐步推进的方式阐述:
对象字面量 –> 工厂模式 –> 构造函数 –> 原型模式 –> 构造函数+原型模式
面向对象
对象字面量
JS中创建对象最原始的方式有两种:
1
对象字面量
var person = {
name: "leon",
age: "20",
greeting: function() {
alert('Hi!');
}
}
2
为Object实例添加属性方法
var person = new Object();
person.name = "leon";
person.age = "20";
person.greeting = function() {
alert('Hi!');
};
优点:代码简单
缺点: 创建多个对象会产生大量的代码,编写麻烦,且并没有实例与原型的概念。
解决办法: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是编程领域一种广为人知的
设计模式
,它抽象了创建具体对象的过程。JS 中创建一个函数,把创建新对象、添加对象属性、返回对象的过程放到这个函数中,用户只需调用函数来生成对象而无需关注对象创建细节,这叫工厂模式: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 age) {
var person = new Object();
person.name = name;
person.age = age;
person.greeting = function() {
alert('Hi!');
};
return person;
}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leon", "20");
优点:工厂模式解决了对象字面量创建对象代码重复问题,创建相似对象可以使用同一API。
缺点:因为是调用函创建对象,无法识别对象的类型。
解决办法: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
JS 中构造函数与其他函数的唯一区别,就在于调用它的方式不同。任何函数,只要通过new 操作符来调用,那它就可以作为构造函数。来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greeting = function() {
alert('Hi!');
};
// return this;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leon", "20");
var person2 = new Person("jack", "21");
通过构造函数new一个实例经历了四步:
创建一个新对象;
将构造函数内的this绑定到新对象上;
为新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
返回新对象(JS 引擎会默认添加 return this;)。
而通过构造函数创建的对象都有一个
constructor
属性,它是一个指向构造函数本身的指针,因此就可以检测对象的类型啦。
alert(person1.constructor === Person) //true
alert(person1 instanceof Person) // true
但是仍然存在问题:
alert(person1.greeting == person2.greeting) //false
同一个构造函数中定义了greeting(),而不同实例上的同名函数却是不相等的,意味着这两个同名函数的内存空间不一致,也就是构造函数中的方法要在每个实例上重新创建一次。这显然是不划算的。
优点:解决了类似对象创建问题,且可以检测对象类型。
缺点:构造函数方法要在每个实例上新建一次。
解决办法:原型模式。
原型模式
终于讲到了原型模式,JS 中每个构造函数都有一个
prototype
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
指针
,指向
原型对象
,而这个原型对象包含了这个构造函数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而
实例对象
中有一个
proto
属性,它指向
原型对象
,也就是
构造函数.prototype == 原型对象 == 对象._proto_
,那么对象就可以获取到原型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啦。同时,所有对象中都有一个
constructor
属性,原型对象的constructor指向其对应的构造函数。
使用原型,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把希望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放到原型对象中去,而不是放在构造函数中,这样每一次通过构造函数new一个实例,原型对象中定义的方法都不会重新创建一次。来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Person() {
}
Person.prototype.name = "leon";
Person.prototype.age = "20";
Person.prototype.greeting = function() {
alert('Hi!');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alert(person1.name); //"leon"
alert(person2.name); //"leon"
alert(person1.greeting == person2.greeting); //true
优点:与单纯使用构造函数不一样,原型对象中的方法不会在实例中重新创建一次,节约内存。
缺点:使用空构造函数,实例 person1 和 person2 的 name都一样了,我们显然不希望所有实例属性方法都一样,它们还是要有自己独有的属性方法。并且如果原型中对象中有引用类型值,实例中获得的都是该值的引用,意味着一个实例修改了这个值,其他实例中的值都会相应改变。
解决办法:构造函数+原型模式组合使用。
另外 JS 中还定义了一些与原型相关的属性,这里罗列一下:
Object.getPrototypeOf(),取得实例的原型对象:
Object.getPrototypeOf(person1);
isPrototypeOf(),判断是不是一个实例的原型对象:
Person.prototype.isPrototypeOf(person1);
hasOwnProperty(),检测一个属性是否存在于实例中:
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
in,判断一个属性是否存在于实例和原型中。
"name" in person1;
构造函数+原型模式
最后一种方式就是组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模式,构造函数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共享属性和方法定义在原型对象中。这样每个实例都有自己独有的属性,同时又有对共享方法的引用,节省内存。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 Person,
nationality: "China",
greeting: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leon", "20");
var person2 = new Person("jack", "21");
alert(person1.greeting == person2.greeting) //true
上面代码中用对象字面量的形式重写了原型对象,这样相当于创建了一个新的对象,那么它的
constructor
属性就会指向Object,这里为了让它继续指向构造函数,显示的写上了
constructor: Person
这种构造函数与原型模式混成的模式,是目前在 JS 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创建对象的方法。
对象字面量 --> 工厂模式 --> 构造函数 --> 原型模式 --> 构造函数+原型模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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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对象和构造函数的区别?
Object
是
构造函数
,而
Object.prototype
是
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
。构造函数自身的属性和方法无法被共享,而原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可以被所有实例对象所共享。 -
什么是类?
定义
对象的特征
。它是对象的属性和方法的模板定义.而每一个新的对象,都是类的一个实例。 -
继承怎么用呢?
在Javascript中,继承通过赋予子类一个父类的实例并专门化子类来实现。在现代浏览器中可以使用
Object.create
实现继承.
原型 + 原型链
原型
:每一个函数都有个prototype,这个属性指向该函数的原型对象,每个对象都有一个proto属性,这个属性指向该对象的原型
原型链
:实例对象与原型的链接,就是原型链
原型是 函数特有
常规的 对象 数组 没有原型 (挂载会报错,可知没有)
展开的 [[Prototype]] 等同于
proto
他是原型链,里面的 prototype 属性才是原型
查找规则
null => object,array => {} ,[]
就近原则(先从自身实例查找) 向上查找(顺着原型链一层一层查找) 直到为null为止
查找过程
中,找到了 立即返回 或调用 就 停止查找
找到null 都没有 就报错 函数没有会报错 属性没有 出现 undefined
未申明 报错 not defaned
this指向
1、this永远指向一个对象
2、this对象,通过不同的方式调用函数,this的指向就不同
核心一句话 – 哪个对象调用函数,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哪个对象。
1.如果是一般函数,this指向全局对象window;
2.在严格模式下”use strict”,为undefined.
3.对象的方法里调用,this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
4.构造函数里的this,指向创建出来的实例.
改变this的指向
var obj = {
name: '小明',
getName(age){
console.log(this.name+'年龄:'+age)
}
}
var tina = {
name: '小红'
}
// 可用 局部变量来代替this指针
1.定时器,延时器中 :this指向window
2.普通的函数中:this指向window
3.构造函数中:this指向实例化的对象
4.箭头函数中:指向宿主对象
可以这样理解:箭头函数没有自己的this,需要去它的上一层找,它内部的this指向就是外部代码块的this指向
5.DOM0级事件的回调函数中指向window
6.DOM2级事件指向对应的节点对象
注: DOM0 和DOM1级事件可以简单理解为:
1.DOM0级事件就是直接通过onclick绑定到html元素的事件
同元素的同一事件只能绑定一个函数,否则后面的事件会覆盖前面的事件
2.DOM2级事件是通过addEventListener绑定的事件
可以绑定多个函数,按顺序执行
3.DOM1一般只有设计规范没有具体实现,所以一般跳过。
call() – – 第一个参数是要改变后的需要指向的对象,第二个之后,是单个参数列表
// call(thisScope, arg1, arg2, arg3...)
obj.getName.call(tina,18)
apply() – – 第一个参数是要改变后的需要指向的对象,第二个参数是一个数组。数组里的顺序,严格按照函数的参数的顺序定义
// apply(thisScope, [arg1, arg2, arg3...])
obj.getName.apply(tina,[18])
bind() – – 第一个参数是要改变后的需要指向的对象。bind返回的是一个改变的this的指向后的函数体,所以可以在bind第二参数后面继续函数需要的参数,在调用;或者 在调用时 在传需要传递的参数
var o = obj.getName.bind(tina,18)
o()
// 或
var o = obj.getName.bind(tina)
o(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