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第2版)》P92“const数据成员可以被非const的成员函数引用”与 “const对象不能被非const的普通成员函数引用”是否矛盾??
《C++
面向程序设计(第2版)》P93提到“不要误认为常对象中的成员函数都是常成员函数。常对象只能保证其数据成员是常数据成员,其值不被改变”,这样看来常对象是否等于把对象中的数据成员都定义为const??
分析:
虽然从理解上说,定义常对象时候由此产生的常成员变量等同于直接在类体中定义常成员变量,但是在编译器看来,这两种方式产生的常变量不同。
(1)常对象产生的常成员变量,即便函数内定义了修改它的函数,只要该函数没有被调用,编译就能通过。如下图:
(2)直接在类体中定义的常变量,只要定义了修改常变量的函数体,即便该函数体没有被调用,编译也无法通过。如下: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
常对象中的数据成员不能被非const成员函数访问”与“const数据成员可以被非const成员函数访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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