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类默认权限_Java 访问权限控制以及类初始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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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Package

在一个项目中,不可以有相同的两个包名

package语句必须是文件中除注释外第一句程序代码,否则不能通过编译。

二. Java访问权限概述

类成员:

对于一个类,其成员(包括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能否被其他类所访问,取决于该成员的修饰词。

在Java中,类成员的访问权限修饰词有四个:

private,

无(包访问权限),

protected ,

public,

其权限控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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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被public修饰的类成员能被所有的类直接访问;

private:被public修饰的类成员只能在定义它的类中被访问,其他类都访问不到。

包访问权限:包访问权限就是Java中的默认的权限,具有包访问权限的类成员只能被同一包中的类访问。

protected : 1.基类的protected成员是包内可见的,并且对子类可见;2.若子类与基类不在同一包中,那么在子类中,子类实例可以访问其从基类继承而来的protected方法,而不能访问基类实例的protected方法。

类:

对于非内部类而言,类的访问权限修饰词仅有public和包访问权限两种(内部类可以是private或protected的)

三.其他的修饰符

static:修饰变量和内部类(不能修饰常规类),其中所修饰变量称为类变量或静态变量。静态变量是和类层次的变量,每个实例共享这个静态变量,在类加载时初始化。

final:被声明为final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给定初值(也可以延迟到构造器中赋值),而且被修饰的变量不能修改值。常量为值不能被修改,对象为引用不能被修改引用所指向的内容可以被修改。当修饰类时,该类不能派生出子类;修饰方法时,该方法不能被子类覆盖。

abstract:修饰类和方法。当修饰类时,该类不能创建对象;修饰方法时,为抽象方法。类只要有一个abstract方法,类就必须定义为abstract,但abstract类不一定非要有abstract方法不可。

四.类加载及初始化顺序

必须指出类加载及初始化顺序为:

父类静态代码块->子类静态代码块->父类非静态代码块->父类构造函数->子类非静态代码块->子类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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