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类和对象以及局部变量,成员变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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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一个种类。

举例说明:


  • 人类是一个类,狗,猫是一个类。
  • 男人是一个对象,哈士奇是一个对象
  • 类(class)泛指,说的不具体,范围大。对象(object)就是其中具体的事物。
  • 其中人的特征,比如身高,性别,爱好,在类中可以当做属性,编程语言中用变量表示。
  • 其中人的行为,比如吃饭,睡觉,xx,在类中可以当做方法,在编程语言中用方法表示。
  • 对象就是用New关键字创建
  • 构造方法其实就是有一个方法的名字和类的名字相同,用来初始化。构造方法可以有很多个,如无参构造方法,有参构造方法。根据方法返回类型不同又可以分几种,如返回int型,double型,string型。如果自己没有写,编译器会自动生成一个构造方法。就是在创建对象时会自动创建一个。
  • 局部变量:就是在方法体中创建的变量,(什么是方法体,就是你创建的方法),方法结束就销毁。
  • 成员变量:就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外的变量,可以被方法,其他类使用。

以上为个人理解,如有不对望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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