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协议是什么?
服务期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协议不同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的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的存续期间的约定,劳动合同主要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服务期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约定,除了被劳动合同法调整外,主要适用合同法的调整;劳动合同双方当时人可根据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服务期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除服务期协议,既劳动合同法存在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的可能,单方面解除又分为劳动者预通知的解除、劳动者无条件解除、过失性裁员、非过失性裁员和经济裁员五种情形;而服务期协议除了协议解除外,双方原则上不得单方面解除,除非合同法有特殊规定;劳动合同中当事人不得预订违约金,但服务期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与服务期协议有什么区别?
虽然劳动合同与服务期协议存在很大的区别,但二者也存在密切的联系,服务期协议的存在依赖与劳动合同的存在,没有劳动合同一定没有服务期协议,有服务器协议一定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但有劳动合同不一定有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解除后服务期协议必然解除,但服务期协议解除不一定解除劳动合同。故根据解除原因,服务期协议的解除分为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解除服务期协议和非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解除服务期协议两种,其中后者又分为用人单位非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解除服务期协议和劳动者非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解除服务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