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发票金额容差与供应商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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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容差


:

供应商的发票金额和我们系统的GR累计应计金额差异很小,则允许过账,给供应商发票的应付。

后台配置差异记帐科目,事务代码:DIF(事务码) 微小差异。

若要计算到DIF。前提要求设置容差范围,且发票和系统GR的差异金额 <=  BD的设置值:


后台—-


物料管理—


后勤发票校验—-


发票冻结—-


设置容差限制



(1


)、MIRO


时,差异大于设置的容差范围,系统报错,无法产生FI


会计凭证:


(2


)、MIRO


时,差异小于设置的容差范围,将产生FI


会计凭证:

产生的FI会计凭证将会记账差异至DIF事务码配置的科目中


以上容差设置是针对公司代码下。

SAP也允许针对单个供应商进行独立容差控制:


针对供应商的容差:

上图

优先级:invoice reduction发票容差 > 供应商普通容差

后台配置:SPRO —- 物料管理—后勤发票检验—收到的账单—配置指定供应商容差



1


、容差上限

(1)、创建新条目,设置容差组。同时,如上图通过XK02设置供应商主数据的容差组。


MIRO做发票校验:

由上可知,由于设置的发票上限为5%,总价120*5%=6RMB,超过6RMB则报错。

(2)、若修改容差组为:

MIRO做发票校验:

由上可知,发票上限取消,但正差异120*5%=6RMB,6.01>6RMB,故MIRO报错。


总结:

由上可知,供应商容差中,

发票容差优先级


>


正差异优先级

(3)、公司层面设置的容差为:

供应商层级设置为:

原本当公司层级的BD小差异配置为5RMB,当MIRO金额差异大于5RMB时会过账到“发票核减”中。但由于供应商容差中配置的小差额为4RMB,且5>4,则以供应商小差异4RMB为准。此时若MIRO金额差异大于4RMB,则会过账到“发票核减”中,小于4RMB会过账到DIF(价格差异)科目中。



2


、容差下限

检测下限时,会考虑最大的下限值范围,且MIRO时差异都计算到DIF(价格差异)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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