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简称 拼音 缩写_省份简称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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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jīnɡ)

天津市(津jīn)

河北省(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5656532冀)jì)

山西省(晋jìn)

内蒙古自治区(蒙ménɡ)

辽宁省(辽liáo)

吉林省(吉jí)

黑龙江省(黑hēi)

上海市(沪hù)

江苏省(苏sū)

浙江省(浙zhè)

安徽省(皖wǎn)

福建省(闽mǐn)

江西省(赣ɡàn)

山东省(鲁lǔ)

河南省(豫yù)

湖北省(鄂è)

湖南省(湘xiānɡ)

广东省(粤yu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ɡuì)

海南省(琼qiónɡ)

重庆市(渝yú)

四川省(川chuān、蜀shǔ、)

贵州省(黔qián、贵ɡuì、)

云南省(滇diān、云yún、)

西藏自治区(藏cánɡ)

陕西省(陕shǎn、秦qín、)

甘肃省(甘ɡān、陇lǒnɡ、)

青海省(青qīnɡ)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nín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xīn)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至1953年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大行政区),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

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省、1自治区(内蒙古)、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西藏地方)、1地区(昌都地区);到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自治区(内蒙古)、3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1958年,天津市并入河北省为地级市、省会。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省、5自治区、2直辖市,之后省级行政区一直基本稳定。      目前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包括未实际统治的台湾在内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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